廣東省2021年度軟件企業評估(軟件企業認定)申報所需材料
1、《軟件企業評估申請書》(登陸網上辦事大廳http://app.gdsia.org.cn/在線填報,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封面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2、《軟件企業評估服務委托書》(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加蓋公章);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是三證合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至少1個主要產品的軟件產品證書、軟件著作權或專利權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以及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軟件產品測試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5、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的軟件產品銷售合同或技術服務合同復印件及相關發票復印件(加蓋公章);
6、2020年12月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須加蓋稅務局或社保局業務章);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原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以及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等情況說明。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對營業收入進行細分,列明軟件產品開發銷售收入、嵌入式系統軟件產品開發銷售收入、信息技術服務收入。
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政策口徑按照財稅〔2012〕27號文件第十六條的規定歸集。請按2020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列表模板(附表1)填寫;其中,嵌入式系統軟件產品開發銷售收入,還要填寫2020年度嵌入式系統軟件產品開發銷售收入核算表模板(附表1-1)。
研究開發費用、境內研究開發費用政策口徑,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等規定執行。請按2020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模板(附表2)和2020年度研發活動情況說明表模板(附表3)填寫;
8、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情況。請按知識產權證書列表模板(附表4)填寫(加蓋公章);
9、企業人員構成情況。請按2020年度企業人員構成情況說明模板(附表5)、12月企業人員構成情況表模板(附表6)填寫(加蓋公章);
10、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有效運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ISO證書復印件或CMMI證書復印件,或建立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加蓋公章);
1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承諾書》(系統自動生成后打印,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加蓋公章);
12、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提供自成立年度起,所有年度的經稅務機關備案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或匯算清繳報告主表復印件(此項為在兩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期內的企業須提供,需加蓋公章)。
(二)申報資料裝訂要求
1、申報資料以A4幅面紙雙面打印或復印,按評估申報資料順序編制頁碼并膠裝成冊;書脊依次印上:企業名稱、2020年度軟件企業評估。申報紙質資料須加蓋騎縫章;
2、所有資料一式一份,寫明加蓋公章的一定要加蓋公章,公章和簽字復印無效;
3、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須保持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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